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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舟山口岸精神文明建设方案

 

  2007年,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舟山港域口岸正式开放二十周年。市委提出了“以港兴市,全面跨越”的新要求,舟山口岸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和艰巨的发展任务。舟山口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口岸工作大局,以共建文明和谐口岸为目标,积极营造良好的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为完成全年口岸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六六决策”,不断创新口岸管理机制和载体,激励口岸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为国把关,为民服务,公正执法,进一步促进各涉外服务单位与口岸行政执法单位协作配合,增强口岸凝聚力,不断提升口岸竞争力,充分展示口岸良好形象,努力保障舟山口岸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共建文明和谐口岸,达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团结和谐,清正廉洁”这一目标,充分展示口岸“国门卫士”和服务人员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口岸综合竞争力,共同促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和口岸事业持续发展,努力构建高效、文明、廉洁、和谐的口岸环境。
  具体目标:
  (一)坚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有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观点、新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改进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提高执政的能力。要营造一种学习氛围,建立一种学习机制,打造一个学习型组织,树立一个崭新形象,切切实实增强工作本领。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口岸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行为要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责任,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相应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不得作出和采取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或者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义务的规定和措施。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三)坚持执法为民、文明执法。口岸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文明执法教育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文明执法监督机制,切实把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构建和谐口岸和为民执法上,坚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办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为民执法的能力和文明执法的社会认可度,充分展示“国门卫士”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热情服务,礼貌周到。口岸涉外服务企业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进出舟山口岸的外籍船舶和人员,是中外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事关中国人、舟山人、口岸人的素质和形象。口岸涉外服务企业人员须热情周到服务,主动为服务对象着想,同时要严格遵守口岸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口岸行政执法机关沟通,提高通关效率。
  (五)坚持勤政廉洁,端正行风。口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事关舟山口岸整体形象,口岸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结合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勤政廉政和“八荣八耻”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公正廉明、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坚决反对和纠正以职、以岗、以权谋私和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业不正之风。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最佳形象官员”、“先进工作者”等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
  (六)坚持紧密配合,高效运行。口岸各部门要以服务地方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履行职责,支持地方政府做好口岸规划,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实施好口岸开放、口岸管理的各项工作。口岸各单位要保持紧密的联系,积极开展共建活动,保持友谊,加深感情,共同促进口岸优质、高效运行,共同促进口岸事业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在舟山口岸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分宣传发动、提高认识,查找问题、边整边改,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活动的目标要求是:注重深化认识、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统筹兼顾、领导带头,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
  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抵制八个方面歪风邪气、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结合舟山口岸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大兴学习之风,完善各种学习制度,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二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方式,深化政务公开制度。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四是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不搞层层陪同,推行自助餐或便餐、快餐。五是采取有力措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特别要重视解决好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和单位。
  (二)积极创新监管、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按照“有效监管、方便快捷”的要求,不断推进大通关建设。口岸各行政执法单位和涉外服务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有关指示精神,狠抓大通关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在实施有效监管的同时,努力营造“客乐其行、货畅其流”的通关环境,使通关效率逐年提高。深化政务公开和优质服务承诺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凡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等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都要在办事现场、网站或其他途径上予以公开,对本单位的服务事项和要求都要公开明确的承诺。口岸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与服务对象的经常性沟通,及时了解服务需求和改进服务的意见,并根据需求和意见依法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口岸综合竞争力。
  (三)积极探索建立团结和谐工作机制,不断促进口岸事业持续发展。
  口岸各行政执法单位和涉外服务企业要积极探索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确保各环节顺畅、高效运作,共同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直通关、转关转检、“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便捷通关服务;进一步加强与税务、港务等部门和银行、口岸生产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整体推进口岸的优质、高效运行,共同促进口岸事业发展。口岸委要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口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需要调整成员单位,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内容和考评方法,要经常召开共建会议,相互交流,相互指导、相互督促,不断提高口岸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共同促进口岸的优质、高效运行,共同促进口岸事业持续发展。
  (四)积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口岸工作知名度。
  要积极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口岸工作,努力提高口岸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2007年将在《舟山日报》开辟口岸工作专刊,定期宣传口岸工作;对口岸网站、《舟山口岸信息》进行改版调整;加强口岸系统信息员队伍建设;借舟山口岸正式开放二十周年之际,在报纸、电视台推出系列报道,编辑《舟山口岸二十年》宣传画册,推选“舟山口岸二十年同行者”,并予以表彰。
  (五)积极开展共建活动,不断增强口岸凝聚力。
  借舟山口岸正式开放二十周年契机,举办各种共建活动,以增进各部门间了解、沟通,增强口岸凝聚力。今年将组织1—2次国外口岸考察和1—2次国内口岸考察;举办“舟山口岸二十周年”文艺晚会。口岸各部门要根据部门实际,组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创建活动,培养口岸系统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工作安排
  第一季度:
  (一)召开口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明确2007年创建工作任务。
  (二)调整口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三)开展调研并着手研究调整口岸精神文明考评内容和方式。
  (四)召开口岸系统信息员季度工作例会。
  第二季度:
  (一)《舟山日报》开设口岸专刊。
  (二)对口岸网站和《舟山口岸信息》进行改版调整。
  (三)收集《舟山口岸二十年》画册图片。
  (四)舟山口岸二十周年文艺晚会准备工作。
  (五)策划口岸开放二十周年媒体宣传。
  (六)召开口岸系统信息员季度工作例会。
  (七)组织考察。
  第三季度:
  (一)举办舟山口岸二十周年文艺晚会。
  (二)编辑《舟山口岸二十年》画册。
  (三)组织口岸开放二十周年媒体宣传。
  (四)召开口岸系统信息员季度工作例会。
  (五)组织考察。
  第四季度:
  (一)对2007年度口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考评。
  (二)调研2008年工作思路。
  (三)总结2007年口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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